2018-09-04
“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根本在于学懂弄通做实席大大生态文明思想,辩证看待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,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,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见效。” 刚刚闭幕的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强调。
在8月21日的全体会议上,多位全国政协常委、委员围绕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问题和建议作大会发言。其中,关注自然资源领域的常委们提出,要推动国土空间统一生态保护修复,积极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,保护森林草原生态屏障,保卫绿水青山,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。
推动国土空间统一生态保护修复
全国政协常委、自然资源部副部长曹卫星发言指出,中共十八大以来,各级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在土地综合整治、矿山土地复垦、海岸生态修复、土壤污染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但同时也要看到不少地方自然资源过度开发利用,生态系统退化甚至遭到破坏,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,生态文明建设正处在压力叠加、负重前行的关键期。
曹卫星表示,实现自然资源整体保护、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,需要全力推动国土空间统一生态保护修复,立足多功能定位、多模式实施、多元化投入,积极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。为此他建议:
——落实机构改革要求,加快形成生态保护修复一体化工作格局。本次机构改革,通过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,为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体制保证。
——明确中央投资渠道,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。建议中央财政设立“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”,主要用于事关国家生态安全、自然生态受损严重的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,统筹使用中央自然资源资产相关收益,加大一般预算支持力度。
——坚持国土空间规划统领,构建生态保护修复长效化制度保障。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的系统保护和修复治理,要建立目标明确、行动一致、协调配合的长效化体制机制。
——制定技术标准规范,夯实生态保护修复科学化监管体系。要建立目标一致、要素融合、指标衔接、协调优化的生态保护修复技术标准规范。
增强林草碳汇功能,营造绿色生态空间
全国政协常委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刘东生表示,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要做好“减法”和“加法”两篇文章。推进国土绿化,加强林草经营,是做好“加法”的重要途径。
他指出,当前保护和发展林草资源面临的主要问题,一是森林资源总量不足,碳汇功能不强。我国森林覆盖率为21.66%,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71%。全国还有宜林地面积5.9亿亩亟待绿化,但目前适宜造林的土地大多处于干旱半干旱、荒漠石漠化等地区,造林条件越来越差、难度越来越大、成本越来越高,造林投入与需求之间矛盾十分突出。二是林草经营力度不够。全国中幼龄林面积16亿亩,正处于快速生长阶段,亟待开展森林经营增强碳汇功能。三是对采用生物工程治理污染耕地重视不足。四是林草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和碳汇交易政策不完善。
为此,刘东生建议:加大投资力度,加快营造绿色生态空间。各级政府财政应加大造林绿化、森林抚育、草原经营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建设投资力度,提高资金补助标准,构建健康稳定功能强大的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,有效增加林草碳汇功能。
同时完善土地利用规划,为国土绿化提供更多生态空间。对中央明确的退耕还林还草土地做到应退尽退,同时将部分重度污染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,并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还草政策。
创新造林绿化和林草增汇机制。加快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,把林草碳汇项目纳入国家碳排放权交易体系,在项目开发和管理等政策和机制上加大支持,使林草碳汇通过碳交易,获得经济效益。
草原生态建设到了爬坡过坎关键时期
全国政协常委、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董恒宇指出,长期以来,我国90%左右的天然草原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,目前草原总体质量较低,优良等级仅占24%,年均覆盖度低于20%的面积达42.8%。导致生物多样性锐减,涵养水源能力下降,净化空气、防污固碳等生态服务功能衰退,区域沙尘暴频发。
近年来,我国加大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,成效明显,但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,目前到了“进则全胜,不进则退”的爬坡过坎关键时期,形势严峻、矛盾突出、任务艰巨。
为此,董恒宇常委建议,树立生态第一的新理念,把保护修复草原生态屏障作为国家发展战略,采取切实措施,减少草原载人载畜量。加大投入,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保护基本草牧场。大幅提升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,逐步提高“生态转移支付”力度;设立草原发展基金,建立草原生态奖补长效机制,提高补助标准;中央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专项直接投资。全面提高草原生态工程的规模、质量和效益。发展生态草业,确保肉奶产品无污染、绿色有机,增加牧民收入。
就“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”重要原则,常委、委员们在发言中也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。董恒宇建议,尽快修订草原法、森林法,出台湿地法、草原生态区管理办法,划定生态红线,强化红线管控,因地因时禁牧、休牧、轮牧。全国政协常委、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潘碧灵建议,要加快出台生态补偿条例,将湿地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具有重要保护功能的区域,基本农田、未污染耕地保护区等为保护大气环境、耕地和土壤环境作出贡献的区域,以及部分限制开发区域,纳入生态补偿范围。全国政协常委、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戚建国代表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发言提出,健全完善自然保护区法规制度,持续抓好重大生态工程建设。全国政协常委、民革中央副主席李惠东代表民革中央发言建议,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,大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。